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院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切实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院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切实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院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院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切实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院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切实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把发展高职专科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输送区域发展急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方式,继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把发展高职专科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输送区域发展急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方式,继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把发展高职专科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输送区域发展急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方式,继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把发展高职专科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输送区域发展急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方式,继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