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职教高考”政策,深化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途径,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一、学校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办学地址:总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88号;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办学地址:总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88号;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办学地址:总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88号;
为贯彻国家“职教高考”政策,深化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途径,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一、学校
一、院校全称: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61号三、招生层次: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
一、院校全称: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61号三、招生层次: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
一、院校全称: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61号三、招生层次: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程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程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程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