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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确保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高职单招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762)。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四)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身体健康者。
(三)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高职(专科)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具有一定体育特质,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代码5158),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官方网站上的“2023年高职单招专业填报系统”,输入14位高考考生号,按要求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同时选择该专业对应的技能综合测试类型。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后,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注意各专业的技能测试类型和类别限制。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相应报考类别的两个专业平行志愿:志愿A、志愿B。其中:中职类考生须选择“技能测试类型”相同的专业填报。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合格者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单招报名系统打印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准考证,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作出诚信承诺,并按照相关要求在来校加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4:00-18:00。
(二)考试地点
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场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不同类别的考生相应的考试方式为:
1.普高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的除外):文化考试+面试。
报考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高中类试卷;综合素质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基本素养和能力水平等基本素质。
2.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普高类考生,采用文化考试+体育素质测试。
报考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高中类试卷;体育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素质和部分专项内容。
3.报考美术类专业的普高类考生,采用文化考试+美术类联考成绩。
报考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高中类试卷;美术类联考成绩将按照总成绩折算为200分制记入单独招生考试总分。
4.中职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的除外):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报考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中职类试卷;技能测试按照不同的专业测试类型分别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
5.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中职类考生,采用文化考试+美术类联考成绩。
报考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中职类试卷;美术类联考成绩将按照总成绩折算为200分制记入单独招生考试总分。
6. 除美术类专业外,各类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均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同一专业大类的考生采用同一套试题进行测试。技能测试内容可参考我校招生网《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大纲》。
7.考生可在3月29日起通过单独招生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3月30日17:00前按照系统中的成绩复查要求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学校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类、中职类在不同技能综合测试方式下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我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日至5日在学校招生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5日17:00前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空出的计划缺额不再替补录取。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未请假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对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